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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kinnewwy8954 發表於 2013-1-2 13:25

婚前“性商量”:床上事 知己知彼才性福

 有些人婚前極為忌諱在異性面前談論性的問題,所以往往以為只要“兩情相悅”就可以結婚成家了,極少考慮到對方的性健康狀況、性強度及性能力大小等問題,而這些正是許多夫妻婚後性生活不幸的重要原因。

  結婚前男女雙方應到醫院去接受性健康的查詢,除此之外,戀人們在交往中也須自學一些性知識,對另一方須多加留意,雙方也應坦誠相告。

  每個人的性欲強度是不相同的。一個性欲旺盛的人選擇一個性欲低下的人,婚後性生活是很難融洽的。如何獲悉對方的情況呢?惟一的方法是雙方真實地告訴對方自己的情況。

  美國性學家金西經過大量調查發現:青春期(以首次月經遺精為准)開始得越早,人的終生性能力就越強,表現為性生活頻度高,連續性生活多。這一發現適合85%的人。

  男性性能力在18—25歲之間最強,以後不可逆轉地逐步下降,大約每10年下降一半。女性性能力在35—45歲之間最強,之後開始下降,但下降速度緩慢於同齡男性。

  一個人的性心理強弱程度也是性欲強度的體現。從小接受新文化和新思想較多、樂意和善於在性生活中發現樂趣及浪漫色彩的男女,與配偶協調性生活能力較強,性心理十分豐富。生活在愚昧、封閉環境中的人,則常常發生性心理的偏見和障礙。

  文化水準較低的男性,忽視性感受的交流,一個性態度積極、對心理的浪漫感受要求很高的女性若和他結婚,就會覺得他太“粗魯”、“沒人情味”,男方也會覺得她太“淫蕩”、“雜事多”。

  反之,性保守的女性若和性態度積極的男性結婚,她會覺得男方在“摧殘”自己,男方會覺得女方是個木偶,性生活乏味無聊。

  人的年齡越大,性能力越低,所以從性的角度出發,一般認為性欲極強、性要求較多的中青年人不適宜與老年人結婚。一般雙方年齡相差不宜大於15歲。

  老年人再婚的性生活主要是為了滿足性的接觸欲和撫摸欲,故而性交能力的大小無關緊要。但如果個別男性的性能力很強,則須選擇一個和自己性能力差不多的女性,年齡最好在60歲以下,因為60歲以上的女性陰道分泌功能已經比較差了。

  兩個過於肥胖的人也不太適宜結婚,因為過於肥胖的人由於超重可能引起關節方面的退化,在選擇合適體位性交時會發生困難和其他的不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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